一、分流原则
(一)自愿原则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大一学年的总平均学分绩点,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。
(二)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专业分流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,公平、公正地推行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领导小组:
组 长:王凤文
副组长:段洪君
成 员:马廉洁 赵 强 高 原 吕江涛 郭 峰 王海芳 王海艳 单 泉
秘 书:陈 晨
(二)监督小组:
组 长:谭 雷
成 员:吴朝霞 魏永涛 董胜男 李少琼
秘 书:王雪
三、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
专业分流对象为2016级自动化类、机械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目前自动化类计划参与分流学生316人;机械类计划参与分流学生258人。
招生大类 |
对应本科专业 |
计划分流人数 |
自动化类 |
自动化 |
≤161 |
测控技术与仪器 |
≤99 |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
≤69 |
机械类 |
机械工程 |
≤162 |
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|
≤71 |
车辆工程 |
≤38 |
四、工作程序
按照学校规定完成的时间表,进行如下工作程序。
(一)各专业分别进行专业介绍、专业咨询,学院进行分流动员,组织学生进行预申报,以此了解学生的分流意愿。
(二)学生正式申报,每人填报三个专业志愿,分为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、第三志愿;学院公布最终总平均学分绩点后,允许调整一次志愿,且只有一次调整机会。
(三)1、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学院进行专业分流;
2、根据大一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大类内排序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;
3、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,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,按照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;
4、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,则从第一、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、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;
5、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,或者没有填报第二、第三志愿的同学,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。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四位,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,高等数学单科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。
(四)托福成绩90以上(包含90)或者雅思成绩6.5以上(包含6.5),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位列所在大类专业的前30%,且无不及格记录,可以在所属大类对应的本科专业中优先选择专业。
(五)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,进行公示,公示期三天;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,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自己的申诉意见,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,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,如仍有异议,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。学院将确定后的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。
五、工作进程安排
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进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六、其他说明
(一)自动化类、机械类学生严格按照学院的分流方案,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,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,视为放弃选择权,由学院统一调配。2016年入学的学生,若在分流开始之前已办理休学,将不参与2016级分流。从高年级降至2016级的学生,就读原专业。
(二)自动化类、机械类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。
(三)专业分流结束后,学生仍可申请转专业,具体规则详见《控制工程学院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》。
(四)其他未尽事宜由控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
控制工程学院
2017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