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分流原则
(一)自愿原则
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大一学年的总平均学分绩点,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。
(二)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
专业分流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,公平、公正地推行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领导小组
组 长:郭 戈
副组长:段洪君
成 员:吕江涛 高 原 沙晓鹏 王海芳
秘 书:陈 晨
(二)监督小组
组 长:郝志方
成 员:赵 强 魏永涛 王海艳 董胜男
秘 书:王 雪
三、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
专业分流对象为2020级自动化类、机械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目前自动化类计划参与分流学生335人;机械类计划参与分流学生217人(实际参与分流人数将根据学籍异动情况微调)。
招生大类 |
对应本科专业 |
计划分流人数 |
自动化类 |
自动化 |
≤165 |
测控技术与仪器 |
≤60 |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
≤60 |
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|
≤60 |
机械类 |
机械工程 |
≤155 |
车辆工程 |
≤68 |
四、工作程序
按照学校规定完成的时间表,进行如下工作程序。
(一)各系分别进行专业介绍、专业咨询、分流动员。
(二)学生正式申报,自动化类每人填报四个专业志愿,分为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、第三志愿、第四志愿;机械类每人填报两个专业志愿,分为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。
(三)录取程序
1.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学院进行专业分流;
2.根据第一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大类内排序,从高到低依次录取;
3.第一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,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,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;
4.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,则从第一、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、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,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;
5.若第三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,则从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、第四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,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;
6.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,或者自动化类没有填报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志愿的同学,机械类没有填报第二志愿的同学,由学院统一调配至相关专业。总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四位,在总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,《高等数学(一)》和《高等数学(二)》两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。
(四)分流结果经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,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同学,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,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,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,如仍有异议,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。学院将确定后的分流名单报送教务处。
六、工作进程安排
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进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七、其他说明
(一)自动化类、机械类学生严格按照学院的分流方案,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,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,视为放弃选择权,由学院统一调配。2020年入学的学生,若在分流开始之前已办理休学,将不参与2020级分流。从高年级降至2020级且已参加过专业分流的学生,就读原专业,未参加过专业分流的学生,需参加2020级专业分流。
(二)自动化类、机械类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。
(三)专业分流结束后,学生仍可申请转专业,具体规则详见《控制工程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》。
(四)总平均学分绩点由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导出,直接作为分流依据。
(五)专业分流对象为按大类招生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,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。
(六)本方案由控制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
控制工程学院
2020.11.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