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与评审办法》的通知(东秦学〔2021〕10号)文件要求,开始2021年度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条件
1.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,评定学期正常注册,评奖时未在违纪处分期内;
2.评定时间为上一年度3月1日至本年度3月1日,以实际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;当年漏报者,下一年度不予补报;
3.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,可申请创新创业奖学金。
(1)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,竞赛属于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星级分类表》(附件1)范围;
(2)公开发表学术论文、获得授权专利(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和软件著作权;
(3)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、创业项目结题验收优秀。
二、评定要求及程序
1.团队负责人(个人为学生本人,项目团队为成员排序第一位学生)登录双创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(网址:http://scxt.neuq.edu.cn/a/login)负责制作生成申请表,提交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。
2.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和评定办法进行审核,学院对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评定结果经学院审批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;
3.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进行审核,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将名单上报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同一比赛按最高奖项申报,国赛、省赛奖项不得重复申报;个人参赛奖励金额为奖励金额标准的20%。
2.只奖励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获得的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,且署名单位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。
本次奖学金评定所有材料暂收电子版,请各学院于5月19日前将附件2-7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柴艺(竞赛) 电话:8068068
邮箱:XXX20020629@163.com
杨茉(项目、论文、专利、软著) 电话:8058069
邮箱:462085817@qq.com
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
2022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