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东秦校〔2017〕56号)第三十条第(三)款:“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未完成学业的,学校应予退学处理”之规定,拟对孙煜等5名同学作退学处理。由于学院多次联系学生未果,现将孙煜等5名同学的退学事实、理由及依据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天。
公示期间,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控制工程学院教学办反映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学院不再予以受理,将上报学校对孙煜等5名同学作退学处理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14日—2025年11月18日
联系人:王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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